2009/08/21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日期:民國98年8月21日
主旨: 本公司於98年8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為股票辦理興櫃掛牌將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
說明:1.依本公司章程第六條規定,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2.為辦理公司股票登錄興櫃買賣之申請,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六條規定,公司發行股票應實施全面無實體發行。 3.本次擬辦理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已發行之全部股票,共計593,615,52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5,936,155,280元;舊股票換發新股票之比率為1:1,換發之新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4.停止過戶日期、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時程如附件,如因客觀環境變動而需調整作業時程,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
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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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