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依本公司章程第六条规定,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後,得免印制股票,惟应洽证券集中保管事业机构登录。
2.为办理公司股票登录兴柜买卖之申请,依「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柜台买卖中心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第六条规定,公司发行股票应实施全面无实体发行。
3.本次拟办理全面换发作业应换发之股票自发行股票日起至目前为止已发行之全部股票,共计593,615,528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总金额新台币5,936,155,280元;旧股票换发新股票之比率为1:1,换发之新股票权利义务与旧股票相同。
4.停止过户日期、换发无实体股票基准日等相关作业时程如附件,如因客观环境变动而需调整作业时程,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5.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无实体换发新股起,一律采无实体发行有价证券,届时将不再发行现券。